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这样的问题,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一、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破产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具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评估价值作底价通拍卖、招标等式依转让处置企业土使用权所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足部应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企业破产前维持产经营向职工筹借款项视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企业破产前作资本金投资款项视破产财产破产企业职工住房、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市或市辖区、县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没必要续办并能整体让计入破产财产担保处理  破产企业作抵押物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超抵押债权部计入破产财产企业其同财产设定两抵押权企业破产抵押权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企业另企业提供担保担保企业破产担保企业应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偿债期限由担保企业与担保企业债权协商确定行政机关企业提供担保应按照家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效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所市或者市辖区、县民政府应采取转业培训、介绍业、产自救、劳务输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业并保障重新业前基本需要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自谋职业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性安置费再保留企业职工身份性安置费原则按照破产企业所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关市民政府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重新业职工符合社救济条件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救济金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社养、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其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社养、医疗保险机构别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支付没参加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或者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足企业土使用权让所支付;处置土使用权所足支付足部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破产企业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部丧失劳能力职工作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龄足5职工经本申请提前离退休破产企业劳合同制职工安排依照《营企业实行劳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律、行政规规定办理;临工安排依照《全民所制企业临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源足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市或者市辖区、县民政府负担。《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走的是破产财产处理流程而并非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政府及破产企业会对职工进行补偿或给予鼓励性创业基金。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对这方面法律法规有全面的认识,多多学法,懂法,提升法律素养。如果对这方面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本站在线律师。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在企业收购公司,或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时候,有些人会认为,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新的股东或者公司,那么原公司和股东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一起转让过去的,因此无需再进行另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那么这种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对此我们按法律规定作出了解析。 ...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周南高速途经多个地区,是一条较为繁忙的高速公路,随着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交通设施也需要相应地发展起来,由此征地拆迁成为发展城市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修建高速也是征地,征地就会涉及到补偿。那么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周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


·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分配怎么办
      农村的征地补偿款不仅是拆迁补偿低,村委会甚至是包括地级政府对于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根本就不到位,而且补偿费用的账务在处理的时候也特别的不规范这些都是当下农村征地补偿款存在的一些问题。关键是有些农户还遇到过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分配,如果村委会拒不分配的话是能够先向当地的乡政府投诉,...


·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据合法的方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继而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我国的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广泛存在缩水的情况,也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更快,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多少?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多少?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五万元左右,土地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一)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准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准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妆关于征收土地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广受您的讨论了,其实征收土地您并不排斥但是征收土地的补偿款发放问题却经常会引发纠纷,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准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高,在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失地农民因此会拿到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失去土地的损失。温州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参考土地产值等多种因素,制订了补偿标准。那么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