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相关解读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

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么比尽快住上新房,所带来的经济效用更好的了。

当然,房子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具体什么时候买、未来房价走势这两个问题,也是要关心的。

2、房价不会大跌

一方面,房地产仍被定位为“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已经建立起长效机制,在这双重背景下,国内房价基本不可能出现大跌。

从过往十几年的地产调控政策来看,不管是调控处于强周期还是弱周期,几乎所有调控政策的表述,都是“确保房地产平稳运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从未明确表达过“希望房价持续回落”的意愿。至于大幅下跌乃至暴跌,则更不被允许。

几乎一切所谓“楼市或将大跌”的言论,几乎都出自媒体与个别人的解读。

过往十几年中,楼市的确存在“短时间”的快速下跌,但一部分是源于房产新政的突然出台,如北京2010年出台的“3·17新政”以及更早的“新国十条”,另一种是整个经济环境的不景气,如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但这些因素,都无法支持房价的长期下跌。

但短期内,房价暂时回调可能性较大

上面从长线角度,说明了房价基本不会大跌。

再说说为什么短期内房价暂时回调可能性大。

去年10月召开的十九大,是监管第一次在最高规格的会议上明确房地产市场核心策略:住房不炒。

可以说,这句话意味着各地房价暴涨的时代,基本结束了。

我们知道,全国代表大会5年一次,“住房不炒”的核心一旦并明确,至少是5年级别的,未来几年,一切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政策都要围绕这个展开。

以租代售、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楼市新政,让调控手段变得更加精准,在这种情况,房价泡沫过高的城市必然会回归理性,房价会在短期内得到平抑。

3、何时买房最划算?

(1)根据“信贷程度”观察买房时机。

楼市调控手段有限价、限购、限售、限贷等等,从经验来看,这些所有手段中,“限贷”(包括提高首付比例、提高商贷利率)的效果最为明显。因为它不仅直接提高了购房门槛,而且减小了购房杠杆、压制了购房需求,最重要的是提高了炒房者的资金成本。一旦首付比例超过5成,炒房者会减少很多。

如果你所在城市已经收紧信贷达到两年,房价有可能进入一个阶段性底部。

(2)根据“首付比例”选择抄底时间。

这个首付,指的是二套房的商贷首付。一旦首付比例下调,往往构成房价上涨预期,如果您是刚需购房者,可以在首付比例上调伊始果断出手,有可能买在阶段性低点。

(3)上述时机叠加岁末年初

如果上述时点正处于岁末年初,那么价格“抄底”的效果往往加倍。

岁末年初历来是楼市交易的淡季,尤其二手房市场,有些房主出于回笼资金、年末资金周转的需求,往往压低价格,以求尽快出手。

如果你是个全款购房者,现金为王,议价空间往往更大,运气好,甚至能买到比市价低10%~15%的房子。

二、部分热门城市房价见底时间

各地的调控时间、调控力度各有不同,调控结束(尤其是限贷结束)时,往往意味着楼市的供需开始转换,房价处于阶段性底部,并即将回暖。

遵循“先来后到”这个简单逻辑,热门城市房价见底顺序大致为:

三个一线城市:首都调控力度最大、调控焦点城市,同时也是最早实施房贷“限贷”的城市;

其中另外两个紧随其后。

这三个一线城市,北京是在2017年一季度结束了之前的商贷打折局面,开始上调利率,房价陆续回落,上海也是在去年下半年之后,陆续开始下跌。

部分二线城市:近年来房贷陆续收紧;

其中部分城市基本是限售限购等调控,未有明显的限贷政策。

2010年的温和调控政策,市场用了两年多的时间走出底部。

而此次调控政策力度较为迅猛,市场价格打底时间将更快,预计将在一年半到两年。

也就是说,一线城市可能在2018年下半年逐渐形成底部,强二线城市或许在2019年上半年企稳,

其他城市,估计也能在2019年下半年之后陆续企稳。当然,期间没跌的,还是存在跌一下的预期。
这个购买房屋是否划算,肯定是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来进行考量的,还有就是国家的关于房屋购买的调控政策,所以在这里将购买房屋相关法律政策,在这里都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随着新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逐渐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因此,市场上买二手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二手房的卖家,你知道你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做了相关的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了规制。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申请颁发预售许可证明。那此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合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应当由出租人负责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为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履行维...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一、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所有...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房屋产权纠纷怎么诉讼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以下是房屋产权纠纷诉讼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关于房产的很多维权措施和法律知识,官网都已经介绍过,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搜索及其相关关键词。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基于甲方原因没有过户,正确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如何打确权官司以确保自己的房产权。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1、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


·房租转租的风险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风险
      进行房屋转租的,具体可以分为责任转租与承诺转租,其中责任转租是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那么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比较大的。那么您知道房租转租的风险都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租转租的风险是什么 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租售同权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上海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