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员工没签合同辞职会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在法庭上追究员工因没签合同就辞职的情况,对此问题,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在我国法律中是如何规定民事诉讼员工没签合同辞职会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呢?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社会中法律不断地完善进步,现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随着现在法律效力的大大提高,我国法律已经成为广大人民解决问题的必要工具,法律是对于我们人身最基础且最有力的保障,以上就是对于民事诉讼员工没签合同辞职会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以面临的环境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工人每天所面临的环境可能都会存在着巨大的噪音,这样会对自己的听力造成一定的损伤。当听力造成损伤以后,也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按照鉴定标准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一...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土钉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是怎样的?
      土钉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单位经济的收入,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对于一些隐蔽的构成质量更是需要小心,为了增加质量的可信度,有关机构制定了钢筋、土钉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对这些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加以限制。 一、土钉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程...


·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的区别主要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承担的社会责任;双倍工资是违法解除合同或者未签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只要没有真正辞退员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符合以下情形被辞退的也没有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电视中看到国家将对某个企业进行改制,因此您对于企业改制并不陌生,但是具体的改制的相关事项却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您会有的困惑就是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当事人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上交申请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证明需要按照规范填写,这样之后方可进行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好之后,符合条件的人就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费。那么,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一、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会有司法机关通知具体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开庭到达即可。劳动仲裁开庭五日前,应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