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什么是失地农民安置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当然其它情形的安置房,如商品房条件好的农民也可以自已用补偿资金自行购买。

三、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在您不得不拿出自己的土地用来作为政府公路建设、城市建设时,您可以阅读以上有关失地农民安置房的具体事项。同时,在政府补偿了失地农民安置房之后,也是有一定的优势的。安置房是小区配套的,户型和质量都比较好。同时您还可以关注本站。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购买起的。好在政府推出的有一系列的保障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我国公民的住房问题。很多情况下,您在购买保障房的时候也需要通过贷款进行购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南京购买保障房...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余的流动资金。不过办理贷款是有一定的流程,不经过这些程序是办理不下来贷款。那么买房子要怎么贷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房子要怎么贷款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


·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在我国离婚的婚姻房产应积极的按照这类房产的实际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公平分割,有贷款的可以协商办理。相关的离婚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房产怎么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1、...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
      继承房屋要缴税吗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倒是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 二、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大家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
      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您不要小看租房,这在实践中也是经常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又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有的人此时不想继续租房了就想要求出租人退还押金。那么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一)租房...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1、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只是比较麻烦,时间会久一点。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2、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价款、产权、交易双方的权益等多方面问题,这些条款的实现必须要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该采取怎样的救济措施呢?下文我们将为您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 (一)出卖人返还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