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仲裁调解、仲裁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由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依照生效的调解协议书强制其执行。

二、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不宜单纯约定合同争议协商解决

合同文本中仅仅约定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没有实质法律意义。协商解决争议是合同当事人无需约定即都享有的法定权利,无需在合同中专门约定。而合同文本中单纯约定以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同时也排除了任何一方凭借地域优势获得诉讼管辖权的情况。虽然从理论上实现了公正,但是实际上由于管辖权的不确定性,对于原告而言其选择余地相对更大,此种方式其实增大了更多凭借诉讼管辖权搞地方保护的可能。

(二)仲裁的约定

1、合同文本适用仲裁解决争议条款,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外,建议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标的额对于公司业务而言属于中等以下的合同。

(2)法律关系简单明确。

2、仲裁解决争议条款的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合同争议解决适用仲裁要明确约定。

(2)合同文本中适用仲裁的事项要要明确。

(3)合同争议适用的仲裁机构的名称要准确且真实存在。

3、仲裁机构的选择:

仲裁不实行级别关系和地域管辖,合同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的范围很宽泛。但是即便如此也要综合考虑成本、荣誉度等方面原因,选择适合本公司业务情况的仲裁机构。

(三)诉讼管辖的约定

1、业务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坚持己方所在地法院原则。实行这一原则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诉讼成本。

(2)有利于为己方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3)诉讼中的各类权利有利于更好的实现。

合同文本中约定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不意味着己方法院必然能够获得诉讼管辖权,由于约定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诉讼法中牵连关系原因,已经约定的己方法院管辖的约定条款很可能会因此归于无效。

2、尽量不要使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签订时的合同当事人而言属于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虽然法律对这种约定并未禁止,但是无法从约定形式上保护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合同文本中应尽可能的避免使用上述表达方式。当然在己方处于弱势市场地位的情况下,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为求得相对平等的合同管辖权,选择此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的合同争议解决优势。

实际操作中,如果业务双方属于不同的区县但属于同一地级市,管辖法院应当明确到具体哪个区的法院解决争议。如果业务双方属于不同的地级市的话,合同文本中可以直接约定某地级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如此以来就可以规避诸多因案件特殊,合同标的额过大等基层法院无权管辖的情况。此外,由于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货物接收地等因素都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一定影响,为避免原来约定无效,应尽可能的将上述地点与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所在地一致。

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以及诉讼解决的方式等。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与对方发生了合同纠纷,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如果您与对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为仲裁或者诉讼,则按合同中的约定来解决纠纷。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您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有可能会胜诉。如果您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证据时,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 未约定履行期限可能出现拒绝履行等后果。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虽然说还是有很多人都认为家庭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经济压力都是由男性来承担的,但是有很多女性就是因为怀孕所以才丢掉了当前的工作,因为公司宁愿支付辞退孕妇的赔偿金,也不愿意在合同到期以后跟怀孕的女职工继续续签。那么,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什么1、出租人解除合同被驳回的情形是承租人并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仍然存在有效期限的,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已经签订了,而且合同买卖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各司其职的执行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合同没有履行期限,那么问题来了,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一问题给读者做一做解释。 一、合同没有履...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有哪些内容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一、代位权 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可能您都发现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其实是有点相同的,主要是在行为上面,都是行为人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进而事实的诈骗行为。但他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


·道路运输合同的基本格式什么 现如今的货物运输可以选择的方法
      道路运输合同的基本格式什么 现如今的货物运输可以选择的方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航空运输,水路运输或者说是道路运输,这都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运输方法。不同的运输方法,商家和货物运输安方都要签订不同的合同,因为运输方法的不同,肯定费用和时间这些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


·如何诉讼解决合同纠纷?
      在因种种原因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如果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就要注意不要错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否则,当事人将很难维权。具体来说,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如何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