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想一想,如果公司的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那当因为重大的决策使得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的情况下肯定该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的,而实际上只要是几个人共同创办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其实在股东大会当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有很多公司的基层员工,其实平时可能也比较好奇公司法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召开时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元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即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元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实际上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一般股东大会肯定是每年都有一次年会的,同时当公司发生了一些特殊的事情的话也会临时的召开股东大会。当然股东大会当中决策的这些事情肯定对于公司的经营都是非常的重要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职责也并不冲突的。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择融资方式有着直...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近年来,由于政府鼓励创业的缘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毕业之后就投入了创业的路上。但是创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经营可观的企业会想要增加注册资金扩大企业的经营,经营不乐观的企业可能就想要把注册资金抽取出来。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个概率是比较陌生的,那么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内容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个企业如果进行融资的话,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非常多的,比如说融资的渠道,以及融资时候,存在的风险和融资之后得到的利益相比较。当然,如果了解企业融资的特点,那么融资选择的时候会比较简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是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是?《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赔付情形,保险公司在机...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公司法》142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一般公司都会跟员工签署技术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应支付技术保密费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


·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一、在跨国并购中,为什么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在公司购并过程中,公司价值的确定是很关键的,它是并购价格的基础。目标公司价值按收购公司的目的,由低到高可划分为:净资产价值、持续经营价值、协同作用价值、战略价值。公司价值评估就是综合运用经济、财会...


·肺炎期间企业可以裁员吗?
      肺炎期间企业可以裁员吗?肺炎期间企业不可以裁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