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要求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杜绝招收这类童工进行劳动,独具这类事件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怎么逃避童工处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加强政府管制是解决童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一方面,国家要在制定相关法律的同时完善法律的执行和实施环节,使地方政府在打击雇佣童工现象的过程中有具体操作的流程,避免一些政府的不作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宣传,树立禁止 雇佣童工,保护儿童合法权利的社会价值观,加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从思想上杜绝这一现象。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因此,国家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允许用人单位雇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非常谨慎,严格规定了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并作出了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第58、64、65条)。另外,1994年劳动部还专门颁布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具体规定了未成年工的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其中第3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以上涉及之义务皆为刚性,属于强制性规范,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而当事企业不仅涉及非法使用童工,其中不断增加劳动强度和使用暴力,或许还触犯到强迫劳动罪和故意伤害罪等刑法规定。


劳动法第85条赋予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使用童工的职责,除了劳动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5条还赋予公安、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监督检查、维护未成年工合法利益的职责;劳动法第94、95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2、15条规定了对非法招用童工的用人单位的惩治手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7条则规定了对介绍童工就业的“中介”的惩治办法;对视频中拐骗童工的情形,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约束。


怎么逃避童工处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我国对招收童工进行工作的相关单位的处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对相关的企业予以严厉的处罚。若对这类人员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我国的相关部门还应追究这类人员的相应的刑事责任。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到工伤鉴定的结果的话,申请赔偿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 ,那么个人出工伤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做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做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正常条件下的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建
      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正常条件下的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则指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在工程预留款中扣除的资金。保修期是可以约定的,只要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范本 发包人(全...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 1、工人工资与破产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由于企业裁员往往涉及到很多职工的利益,所以企业的裁员经常备受外界关注,同时,我国法律也对企业的裁员进行了规定,包括裁员的条件、裁员的流程、员工补偿等等,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随意解除合同。今天,我们就...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办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解除程序有所不同。协商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劳动者离职,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那么,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不是按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是自行辞职的,公司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的双倍工资。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我们知道在受到鉴定意见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受到鉴定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复议请求,并且提交必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一)需要的材料 ...


·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单位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工资,但实践中出现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那到底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对于工程的建设者来说也是万不得已的情况,而对于居民来说夜间施工可以说是一种骚扰,所以国家对于夜间施工的问题也是做了很多的限制的,首先便是如果想要夜间施工那么一定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


·满六十不满六十五的误工费是多少?
      满六十不满六十五的误工费是多少? 对于主张误工损失,并未在年龄上进行限制,所以赔偿的标准应该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