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血浆站误工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现有情况

血浆站误工费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现有情况,献血浆误工费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一般为230元到300元之间。献血浆不等于献血。血液是由55%-60%的血浆和40%-45%的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组成的。献血,是抽取献血者的全血。而献血浆是利用全自动单采血浆机,经离心机分离,采集人体血液中的血浆部分,而将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回输给献血浆本人。二、献血浆有会不会影响健康?献浆不会影响健康。有人担心献浆会影响身体健康,其实这种担心没有必要。第一,人的血液总量占体重的8%,一次献血浆600克(含抗凝剂)是不会影响血液正常生理功能的。人体本身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献浆后1~2小时血容量就会得到恢复。第二,献浆前要做严格的身体检查和化验,合格者方能献浆。第三,多年来国内外千百万人的献浆实践已证实献浆不会影响身体健康。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根据大量的医学资料证明,适量献血浆可降低血脂、血液粘稠度,有效地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我国对单采血浆站的设置也有一套严格的标准,选址、内部结构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严禁手工采集。机采血浆能一次性连续完成单采浆中的各个操作,即一次完成采血、抗凝剂混匀、离心、分离血浆和血细胞,将血细胞回输给献浆者等程序,采浆机使用的一次性耗材,严禁共用、混用,严禁回收重复使用。浆站必须对申请献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样化验。合格者,核对身份证后,要报所在地的县级卫生部门。严格管理既保证了血液制品的安全,也保护了献浆员的安全。“近10年来,我国还未报告过因献血浆而感染疾病的例子。”献血浆前注意事项:空腹献血浆易造成头晕等不适感觉,因此,献血浆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食物应少油腻;献血浆前不要服药,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充足睡眠,不做剧烈运动。以上就是血浆站误工费补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献血浆时间一般比较长,献血几分钟就可以完事,献血浆一般要耗费半小时左右,这也是产生误工费的原因之一。献血浆也并不像网上说的那样危害巨大,相反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我们的造血功能。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 基本条款就是要注明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要注明用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薪酬及保险缴纳等各种福利待遇,同时还要注明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聘之后的再就业安排。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可以分到吗?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可以分到吗? 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至于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有很多种情况,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二、法律规定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农民工欠薪仲裁申请是否可行
       一,农民工欠薪仲裁申请是否可行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所谓加盟店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所谓加盟店,是指该门店不直接属于公司总部,它或者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为其他独立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加盟店在法律性质上与总部属于不同的企业法人,它是以支付加盟费的方式参与到该公司整体品牌的运营中。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缴纳社...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


·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
      对于员工来说,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项步骤,是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必不可少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做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如果没有工伤鉴定...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要提前跟用人单位说一下。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所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样的?我们就此摘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法...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我国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案件繁多,内容复杂,情节状况不同,有些案件中牵涉的不止两方,关系着多方利益,为了完善法律程序和审判的公平公正,引入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以全面审查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保障受害者权益。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