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出租方为个人的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能是1—2%。企业的交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针对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的问题就给您介绍到这里了。其中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租赁方自己交的,但是各地针对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产生的教育附加费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制定的税收比例各地可能都有差别,具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一些手续证件的时候,到地税部门交税的时候自然就清楚了。



·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
      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从该受伤的员工接受治疗时开始算起,并且一直到该员工完全恢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一、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1、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2、 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


·醉驾驾车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国家为防止这些危害
      醉驾驾车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国家为防止这些危害的发生,制定了相应的各项规章法律条文约束人们,但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会导致违法人不能很好的执行这些处罚措施,下面我们讲给您介绍醉酒罚单过期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一、醉酒驾驶处理办法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


·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吗
      经常有很多刑事判决最后判决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或拘役缓期执行等情况,同时还有罚金,需要注意这里的的罚金属于附加适用的。但很多时候可能会对主刑判处缓刑,那此时是否还需要交纳罚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缓刑需要交罚金吗 缓...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么作出的,而不是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结束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


·汽车买全险也不赔的情况?
      汽车买全险也不赔的情况有哪些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不给修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不给修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电动车不给修可以找到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自行修之后要求对方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电动车违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由电动车驾驶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有过错的,依据过错对事故的影响确定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


·车牌租赁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合同无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


·一、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的,首先协商或者调解处理,无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