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作为我们西部省份,因为拥有青海湖,所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比较多。青海省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特别出台了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做个具体了解。

一、《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青海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

本定额分上下册,上册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疏浚工程共四章及有关附录。下册包括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堤岸防护工程、临时建筑工程共五章及有关附录。

二、本定额主要用于以下工作:

(一)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的依据

(二)作为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编制报价的基础。

(三)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的依据。

(四)编制预算定额和有关扩大指标的依据。

(五)作为国家财政、银行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基础文件。

1、本定额不适用于施工企业内部编制施工预算和集体、班组、个人作为评奖、计件的标准。

2、本定额不包括冬、雨季等等气候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3、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额不做调整。

4、本定额不包括允许的超挖、超填量和合理的施工附加量,编制预算时,这部分工程量不要漏列。

5、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个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次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6、定额中的人工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工日数,包括主要用工和辅助用工的技工和普工,编制单价预算时,人工工资标准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工日定额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

7、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材料耗用量。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规定设计选中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集中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进行计价。凡一种材料分几种规格于材料名称并列的,则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材料场内运输所需工人、机械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予调整。

8、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定额,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机械台(组)班数量。定额台班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机械维修及养护、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班组”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量不予调整。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这种机械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9、定额中所列的“其他费用”是指完成一项工作内容所需耗用未列数量的次要零星材料,次要或辅助机械、机具所发生的一些费用。

由此可见,青海省关于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非常详细,其主要用于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等工作。编制预算定额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中成本控制,也使的国家财政部门能够更好的进行财务监督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分别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用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庭也会在诉讼中进行案件鉴定,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医疗鉴定,工伤鉴定等等,每种鉴定都有着它独特的方式,也适用于不同的场合,那么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分别呢? 一、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材料最后在哪保存?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普通老百姓知道工伤之后需要进行认定。但是这也是需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并且携带一些材料才能够进行认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材料最后在哪保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酒店劳动关系有哪些可以证明?
      酒店劳动关系有哪些可以证明? 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


·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