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生工伤鉴定在别的的省能报销吗?

发生工伤鉴定在别的的省能报销吗?


不能。工伤保险报销也不是你想象如此简单。发生工伤发生地单位要工伤申报社保局,经社保局认定工伤后,才能在本地社保局报销。


可以要求单位报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在别的省份是不可以报销的。同时,工伤鉴定报销只有一次,在受伤地报销后,其他省份不会再报销。现在我国都是实行全网通,所有省市的社保局都可以查到个人信息,因此,不可以投机取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和工人在企业公司上班时所受的伤大多数称之为工伤,如果发生这种事件,受伤人要去医院鉴定受伤等级程度,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工伤鉴定申请报告,那么工伤鉴定申请要多久出结果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
      退休员工辞退要提前多少天?公司不能提前辞退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员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一、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对工程质量承担管理责任和义务的机构有多个,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机构,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它们在对工程质量控制方面起到的作用不同,有些是自我控制,有些则从外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那么工程质量的监控主体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一、工伤认定完多久能赔付?
      一、工伤认定完多久能赔付?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


·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
      我们您都知道,有着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参与的案件在判决时,法官们都是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条件去判定该人是否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那么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


·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契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遵守相关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就得赔偿了。那要是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