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补办即可,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调取一份档案即可。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另外由于离婚证的办理程序并不复杂,所以补办起来也十分容易,只要当事人将自己和对方的材料准备充分,个人信息准确,补办起来非常快速。最后希望您谨慎保管自己的证件,防止他人滥用证件进行违法事件的处理,证件是一个人的另一代替。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应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后,双方即可办理正式离婚手续,标志着夫妻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对房产分割决定反悔或有异议时,应向哪...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大多为婚姻当中的女性。在结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是结婚以后发现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妇女会因为害怕,心里充满恐惧而不敢进行报警,长期忍受丈夫的家暴行为。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遇到家...


·离婚后男方要抚养权的办法是什么?
      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即便是离婚了,这份义务也不能推脱。一般来说,现在夫妻都只有一个孩子,双方离婚时,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让其跟自己生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女方的概率大,但是也不是一定的。那么,离婚后男方要抚养权的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不妨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一、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分割怎么分?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分财产时有过错方会少分,如果能够协商,当然协议离婚更省事,如果协商不成诉讼会更...


·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官判决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否则的话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时,孩子无辜的成为父母感情不和的牺牲品,是最需要担心的。与此同时,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问题,希望能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首先,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才可...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但实际上具体认定重婚的行为,还是需要看一些基本的生活的状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


·如果对方出轨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出轨离婚的时候也有权要求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如果学校外的补课费用是属于必要的教育费用,则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