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人进行砼振捣,保证砼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


3.砼浇筑完不准有露筋.蜂窝麻面.空洞.夹杂物.裂缝等缺陷。


4.柱子.梁.边.沿等不准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现象。


5.砼板面必须挂线找平,用抹子抹平压光,严禁出现凹凸不平.麻面.掉皮.起砂等外表缺陷、卫生间下负部位、楼梯平台上浮部位必须将四周模板固定好,保证尺寸不移位,保证砼棱是棱角是角。(建议用方钢做模,能更好的保证砼外观质量)。


6.砼浇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浇水养护,保证砼表面湿润,砼柱拆模后必须包膜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施工规范


1.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的变化,应及时处理。


2.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的分层离析。混凝土由料斗、漏斗内卸出进行浇筑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


3.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5.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混凝土因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修整。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以防止接缝处出现裂缝。


6.梁和板应同时浇筑混凝土。较大尺寸的梁(梁的高度大于1m)、拱和类似的结构,可单独浇筑。但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混凝土工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的要求来进行设施,因为一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不能出一点损失,所以施工方在实施混凝土工程的时候不能够出一点差错,这样会导致整个工程毁于一旦。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1、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 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的年限的话根据具体的劳动工作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如果说工作已经满了一年的话就这个一个月的工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
      一、劳动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赔偿金。在法律上被称为经济补偿金。很多人不清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您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 1、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工程结算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结算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关于工程结算纠纷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


·老板托着工资不给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


·非法辞退员工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非法辞退员工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我国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以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在一些特殊工作中经常用到手指,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师怎样的流程,如何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那么,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变形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


·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保局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都是可以放心的。因为我国社保局的工伤认定是受法律制度约束的,一般相关人员也不会人为操作的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也就是说社保局不会偏袒用人单位,也不会偏袒员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后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