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3.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政策是,土地有两种形式,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赠予的地能否办土地证1.可以办土地证,受赠人与赠与人带好相关各自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件,一起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土地证、房产证即可。2需要的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契约(复印件)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决定书、成交 确 认书 ;继承、赠予、析产公证书(复印件) 原土地证(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 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赠予需提交契税完税证明。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势)。5.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此类问题的解决过程是较为繁琐的,最为关键的就是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只是拥有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无法进行赠与。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联珠镇、通关镇,平均补偿标准:4175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龙坝乡、鱼塘乡、新抚乡、景星乡、雅邑乡、新安乡、文武乡、泗南江乡、龙潭乡、坝溜乡、团田乡、那哈乡、孟弄乡,平均...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


·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辩护中律师的地位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与诉讼的范围。二、...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过程最为简单,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会涉及许多流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看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是怎样的。 一、前期拿地阶段 1、规划条件...


·土地使用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到期怎么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整,以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吧...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各级政府的具体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政府征地这种情况,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需要做一定的了解的,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可能都只是听说过,具体的规定标准是什么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福建省...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政府有的时候会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必要,而对居民用地进行征收,但是这样却会侵犯到原来的土地使用人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政法就要对这些人员进行征收补偿了,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的不同,所以征收补偿也是不同的。那么,石门县征...


·移送异地管辖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多久?
      一、移送异地管辖批准逮捕的时间是多久?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但如果犯罪严重的则需要延长相关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