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一、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意见》指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二、精神赔偿金数额的确定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上,最高法院在《意见》中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发现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仅就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健康所受侵害提出赔偿申请,没有同时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向其释明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国家赔偿适用的范围不仅是包括我国的公民、法人、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还包括外国的公民、法人、组织,只要是由于国家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使用原则的的,受害人还可以申请程序上的救济。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一、确认离婚登记违法怎么处理? 可以提出申诉,并重新要求处理,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不就从法律上确认已经离婚,应当持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协议进行审查,对其中法律规定必备的内容或者违法的内容要求进行修改,合法的进...


·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离婚吗?
      许多时候,离婚并不是由双方共同决定 的,当一方认为这段婚姻已经无法继续走下去,会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则有可能不愿放弃,导致双方无法协商离婚而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那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离婚吗?下面由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作一个简单介绍。 一、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能离婚吗? ...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很多这种状况,其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外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协议离婚难以执行,只能采取诉讼离婚。那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作为男方收到通知后要做出什么回应?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一般女方去法院起诉男...


·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产生纠纷的才会愿意去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需要注意的是,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纠纷,肯定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拥有的一项人身权利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拥有的一项人身权利,生活中常见的抚养权问题就是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那么离婚协议里的抚养权是否能修改呢?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里,对这一点是允许的。子女抚养权确定时,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该抚养权的判定,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此为原则...


·离婚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


·发起离婚诉讼提供什么材料
      发起离婚诉讼提供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