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一、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条规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免除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但并不是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而是适用无过错原则。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如何维权


法官提醒:停车时多观察周围环境,尽量躲开可移动栅栏、玻璃多的建筑物以及刚栽好的小树附近。


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并及时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落物件侵权损害的案件,利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权利人需证明已有的伤害事实及所受伤害与物品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


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人们要注意躲避开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地方,尤其是记得绕开施工的地点。当然在小区中,有的时候无法避免,而且在小区中甚至是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人都无法查清楚,有的时候甚至会要整栋楼住户进行赔偿。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几天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醉酒驾车一直是法律明文规定
      醉酒驾车一直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驾驾驶也有明确的处罚,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要负的责任就更加严重,又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那么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


·车祸发生在下班后三小时离厂回家算不算工伤?
      车祸发生在下班后三小时离厂回家算不算工伤? 一、车祸发生在下班后三小时离厂回家算不算工伤? 算的,在下班回家路上,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发生交通事故拘留多久?
      一、发生交通事故拘留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 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
      交通肇事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


·南阳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南阳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征地拆迁住房是社会发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征地是政府为了支持建设国家的大型工程,而拆迁房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合法使用者和拆迁户居民归于相应数量的补偿,补偿金额的多少或方式则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决定。今天...


·拼车出事故如何处理?
      1、首先要确认开单位的车是做什么: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还是公车私用。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极大的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由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工伤保...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一般用人单位试用期交社保吗
      单位试用期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