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法474887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74887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获得赔偿?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要注意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当中还提到,如果说用人单位本身就是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本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话,其实用人单位是无权强制开除的。在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下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应该是劳动者工资的两倍。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虽然我国劳动法等规定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还是有很多小企业或者私人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就会产生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那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本文接下来会对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答。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立了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那么,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


·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
      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 一、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该怎么办? 受工伤后社保局不认定,需要弄清楚为什么社会保障局不受理工商的认定,弄清楚原因之后,根据具体所给出的建议来进行处理,违法的不受理可以进行投诉,如果是合法的材料不齐全,应当提供材料,工伤必须要有社保局的工伤认定,...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购买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


·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各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书,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不过用人单位或者说员工本人依然可以对工伤伤残鉴定的结论存在争议,并且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


·右手手掌骨折工伤几级?
      右手手掌骨折工伤几级? 1、根据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


·如果不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如果不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没住院是可以赔偿误工费,但是需要医院主治医生开具《疾病诊断意见书》来证明你伤势未愈,需要休息,这样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至于误工费赔多少,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比如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单或单位的误工及没有收入证明。只有有着相关证明,才能获得赔偿费用。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