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抚养费的问题不是当事人自己可以解决的,最为关键的就是父母对于抚养费支出的协议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如果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就应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规定是,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孩子28岁未婚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孩子28岁未婚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两周岁以下...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 隐瞒离异并不能判婚姻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隐瞒离异不属于婚姻无效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 《民法...


·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中只规定了抚养费的给付规则,没有违约金这一项条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被告持续拒绝缴纳抚养费,一切费用由原告先行垫付,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时,原告应如何申请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和我们一起看: 一、子女抚养费违约责任的合同法适用问题 有人认为,...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样判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之后,双方之间协商良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涉及到双方的利益,总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迟迟使得离婚不能解决。这时,您最关注的便是,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的问题,赶快来看一...


·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进行一下婚前检查其实是很有好处的。那么针对男性而言,一般情况下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性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1、询问病史询问男方的疾病史,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给他的精神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因此在家暴离婚赔偿的时候,除了要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还要作出精神赔偿。那么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呢?按照法律规定,应...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是2个人婚姻已在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所做的最终决定,但这其中所涉及的事情太多。那么,诉讼离婚所需资料有那些?的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离...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改变监护权。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另一方要求可以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就是拿出证明下列情...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


·哪些情形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情形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