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二、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是有可能出现缺席判决的,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首先是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其次是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最后是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虽然离婚案件关系到夫妻人身关系,但有些时候经过法院的通知,被告一方就是不愿意出庭或者出现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这个时候又不能让案件久悬不决,于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允许法官对离婚案件进行缺席审理,至于最终是否会判决离婚,还要看是否符合诉讼离婚的标准。


·我们大家在生活中肯定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们您在生活中肯定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基本上都是可以通过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的。就比如说我们现在肯定在工作上面都会有问题,工作有的时候会有劳动关系上的争议,这时候就是需要劳动关系仲裁了。那么申请劳动关系仲裁要多少钱?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重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已经登记结婚或虽为登记结婚,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就探望权的问题作出协商约定,但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


·结婚时没登记离婚怎么办
      结婚时没登记离婚怎么办(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


·女方坚持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很多时候在结婚之后,就会发现对方和结婚之前完全是两个样子。有的人会选择磨合或者是忍耐,但是有的人就会选择离婚。在这个时候往往对方是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如果女方坚持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是否可以减少给女方的比例呢。 一、女方坚持离婚财产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


·诉讼离婚中双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说到争取抚养权的问题时,自然此时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了,毕竟法官在判决离婚的同时也会对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在诉讼离婚中,一方当事人双方如何争取抚养权比较好呢?其中哪些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女方?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诉讼离婚中双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70...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出分割。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