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 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更多详见参考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在最近几年中,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大环境都会促使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在注册公司时也要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和注册材料才可以,如果在注册的过程中提交了虚假材料,势必也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同时也会为企业带来其他不利影响。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


·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必须对自己的经营负责,所有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章程的,并且也是符合现代主义社会建设的要求的,这就要求企业在职人员必须听从企业的安排,不能私自的做出危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妨害对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法律规定是啥? 妨害对企...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概念不同,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出任也可以是非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他的行为代表公司后果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投资人变更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也就是法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能使得公司能很好的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确保公司的发展,法人的作用至关重要,那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即可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一、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资,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 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 是可以的;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公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组织。其中股东作为公司中的立法机关以及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着很大的权力。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在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非专业的人员对此仍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一、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公司变更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在我们国家,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现代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公司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是按照公司设立章程依照相关法规设立的业务执行机关,今天的我们就来给您介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一、董事会人数的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