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如下: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

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

2、预售房屋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其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

以期房抵押的,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期房抵押的登记则比较特殊,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用期房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贷款的,只要是符合条件,那么双方之间的这种合作完全受到法律的保护,所谓的符合条件就是看期房做抵押的时候是处于哪一具体的阶段,因为有些是刚处于预售的阶段,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正在建设当中,这些不同的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证件都不一样的。

·什么是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多长?
      什么是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多长?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费用如何分配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费用如何分配近年来国家正在努力的让更多贫困的地区发展起来,而这就会导致部分地区会面临着不少征地的问题,说到征地相信您就会想到征地补偿的问题,而黔南州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了,下面给您说说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费用如何分配?一、黔...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不可以是看守所,因为精神病人犯法之后被确定存在疾病就必须释放。对违法的公民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间歇性在未发作期间犯罪的应当关押,并负刑事责任。鉴定一方有异议,可作第二次,两次结果不同的,有上级机关指定单...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一、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公司成立时都要求在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手续,确定公司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作为公司的法定住所地。然而现实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一些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样的情形,那么这样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呢,将在本文中对该问题进行阐述。 一、公司注...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都是以转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之后企业要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在特殊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企业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多,但是还是存在的。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


·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
      年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我国每年都会由于征地拆迁引发许多纠纷,其中有一些征地纠纷比较典型的案例值得我们参考和思考,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目前还未汇总,因此,今天来给您列举我国发生过的征地差迁典型案例。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20??? 年10月16日,??? 市房产管理局向??? 职业...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能否过户?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能否过户?现代社会,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对人民生活的改变影响尤为巨大。所以对各种材料、证明的监管也更为严格。特别是土地方面。土地是我国赖以生存的基石。落叶归根,安居乐业,也都离不开土地。那么,对于具有父传子、子传孙传承思想浓厚的华夏民族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否...


·重庆市征地补偿买保险的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买保险的标准是什么? 当人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可能暂时的没有其他的经济生活来源,这个时候,不同的地方政府会出台不同程度的赔偿方式,各个地方对于被征地后失业的农民都有一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有一些城市会给被征收土地的居民购买保险,那么下面以重庆为例,讲一讲重庆市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