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中所说的那样各自履行自己的抗辩权。也有可能是一方发现了另一方出现了恶劣的情况,提前终止了抗辩权的履行。那么,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呢?
一、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对方先为履行之前,如果发现对方履行债务的能力明显减弱,以致可能难以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时,可以要求对 方提供必要的担保,若对方不提供担保,也未为对待履行,该当事人则享有了暂停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这是大陆法系中的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法立法上的具体运 用。
2、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行使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债权性质,是从属于双务合同,系相对权。它只对于主张双务合同上的反对权的特定人,有拒绝给付的相对效力。而留置权属物权性质,是绝对权。它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可留置其物,继续占有,对任何人均有权拒绝返还。
2、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拒绝给付,可以是物,也有以是行为;而留置权之拒绝给付,一般仅限于物。须对方履约能力显著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即其履约能力的变差程度必须是已达到了难以履约的程度。否则,属滥用抗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3、依同时履行所保证之债权,须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之相互反对债权。依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其基于何种原因而发生,不作严格要求,只以债权之发生,须与该物有所牵连关系即可。行使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须无先为履行合同的义务。即按合同约定,相对方应当先为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双方须有同时履行合同的约定。但如果相对人逾期履行合同,则可能使原合同约定无同时履行合同抗辩权的当事人获得同时履行抗辩权。
4、抗辩权是基于公平原则,以使双方共同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宗旨为目的。留置权是以担保为目的。须无对方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保证履行抗辩权因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而丧失,因对方实际履行而告结束。
5、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依义务人实际履行合同而消灭(保证履行抗辩权可依担保而消灭)。留置权可因债务人为债务之清偿提出相当的担保而消灭。先为履行抗辩权因对方提供相当的履约担保而消灭,故又称为保证履行抗辩权。后为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均要求对方不迟于自己履行。这两种抗辩权的行使要件基本相同,只是行使后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后为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可要求对方先履行,在对方履行后,再按原合同约定,向后顺延一定时间来履行义务。
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按照合同中行使抗辩权。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任一方出现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了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那样去做。也有可能是合同的一方提前终止了抗辩权的履行。

·股权分割合同需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诊所签了合同毁约的毁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损害赔偿(4)支付定金(5)其他补救措施。二、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好,有的因为店铺销售不符合所在区域人们的喜好,有的是想谋求更好的发展机遇,有的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店铺需要转让。为了顺利地将店铺转让,并减少因此带来的损失或者是增加自己的收益,我们需要草拟一份符合自己利...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银行应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银行应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其实也就是不确定的中间合同,因其存在影响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补正和追认,才能生效产生。待定合同可以让当事人有时间补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让合同更快产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而且也不是最后的...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损失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损失怎么赔偿?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


·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
      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若是法人的话,那么除了要有授权的人签字之外,还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否则的话合同也是不会生效的。那么通常在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立合同时盖章要注意什么 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格式要注意哪些?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格式要注意哪些?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我国当前的煤炭能源的使用量是相对较多的,在煤炭购销过程中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包含哪些必要的条款可能大部人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