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买东西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订金可以退,定金不可能退。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2021.1.1生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买东西交了定金后悔了也是不能退还的,但是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在相关的条例中,对于定金是作为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也就是当事双方在定金支付和签收后,就已经无形之中签订了一份交易合同,那么定金就是作为一种信用的承诺方式。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1、现场处理,发生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
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
如果你们是决定买车的人,一定要记得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您害怕发生意外的话还可以投保商业保险,因为每个人都不能够保证自己不会遇到事故,交通事故的眼中程度也分很多种的,关于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很多人不知道,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一、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有哪些?1、牌照安装要保证牌照无任何变形和打孔,并基本垂直于地面,其误差小于15度;2、牌照安装时每面要用两个压有发牌照机关代号的牌照专用固封装置固定;3、前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前正面下部的中间或偏右位置上;4、后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后正...
·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
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这种房子要进行买卖的话只能进行公正,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会在卖房,这种方式对于来家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建议避免这种方式的房屋交易。
二、买卖交易的房屋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为了少交营业税或其他的问题而只做公正不过户。
存在风险:
1、我国规定不动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险市场非常繁荣,对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理赔。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可快速理赔,只有满足条件时才可以进行理赔。那么,通常哪些交通事故不能够进行快速理赔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能快速理赔
1、机动车...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一、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由于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上会首先推定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不能由此而笼统地认为,机动车在任何情况下都得无条件地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