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就绑架行为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而言,绑架实际上就是非法拘禁,与非法拘禁罪十分相似。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目的方面不同绑架罪主观上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这里要注意的是,《刑法》第238条第3款所规定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这里的债务是否包括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如高利贷、赌债等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6月30日《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9号)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规定定罪处罚。可见,上述第3款中“索取债务”中的债务既包括合法债务,也包括非法债务,因为从行为人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合法不是非法债务,行为人就是想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而不是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问题。(2)行为方式不同绑架罪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实施,而非法拘禁罪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二、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绑架罪的刑事责任与故意伤人罪不相上下,行为人一旦犯罪成立,将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行为人涉嫌绑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属可以为其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后,就可以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包括无罪、罪轻的证据等等。在审判阶段,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以侦查机关收集证据违法等情况排除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用望远镜偷窥犯罪吗,怎么处罚
      现实生活中,一些目的和动机不纯的人,会有望远镜偷窥别人,但是您有没有考虑过用望远镜偷窥犯罪吗。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别人隐私的一种侵犯,也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的还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损失。对于此类行为也是需要严厉打击的。具体的怎么处罚,可以随我们到下文去看看。一、用望远镜偷窥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


·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如何处罚?
      一、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如何处罚? 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比照盗窃罪既遂来进行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


·民法刑事责任年龄划分规定是什么?
      民法刑事责任年龄划分规定是什么?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如果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话,自然是好事。但被判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就会被撤销缓刑。那要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很多时候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缓刑...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条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都是我们的近亲属,不过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又不一样。而三大诉讼法中关于近亲属的界定是不一样,刑诉法的近亲属指的是哪些人呢?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近亲属...


·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这两个词可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都在电视上、杂志报刊上看到过,但是,大多数人都会问,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我们今天就好好的给您普一下法。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的概念。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缓刑 1、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