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

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较轻;

(2)有悔改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必须缓刑的对象: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性条件: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需要注意的问题:

(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不是独立刑种。

(二)考验期限与考验的内容

1、期限:

(1)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个月。即:原判刑期≤考验期限≤1年(但同时不少于2个月)

(2)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得少于1年。即: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

2、起算:

(1)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注意:原则上主刑均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缓刑一开始并不存在执行的问题,所以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

(2)不存在折抵的问题。(理由:先行羁押期限也是人民法院考虑行为人是否有悔罪表现从而适用缓刑;判决确定后应当重新计算考验期进行考查,如果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对行为人的考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尤其是先行羁押时间过长的。

3、考察的机关:社区矫正机关。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的法律后果

1、成功的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在执行。

注意:仅限于主刑,缓刑犯如果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必须执行。

2、失败的缓刑——撤销缓刑,原判刑罚仍须执行。原因,在缓刑考验期内:

(1)犯新罪。

(2)发现漏罪。

(3)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4)违反缓刑犯遵守事项,行为情节严重的。

(5)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

即,这5项必须是在考验期内,才可以撤销缓刑。缓刑撤销后,原先经过的考验期限也不能折抵。“如果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综上所述,一般已经被判决实际刑罚的公民肯定会努力让自己满足适用缓刑的规定,从而使自己能够脱离关押的境况,但是刑法对此有着严格的限制而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符合条件的,缓刑只适合那些罪行轻微且对社会没有很大负面影响的人。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


·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
      一、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


·在判决时死缓限制减刑用于贩毒吗
      一、在判决时死缓限制减刑用于贩毒吗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


·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哪些?
      如今老百姓有了一定积蓄后,都想进行投资来获取比较高的收益,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理财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骗取人民群众的财物。这几年,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很多人都上当受骗过。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罪分类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非法集资罪分类包...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一、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具体刑事犯罪纪录在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理论上是没有进入个人档案, 但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会有因此开除工职或开除学籍等记录进入个人档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时此段经历应当如实填写。 对子女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报...


·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 怎样才会构成绑架罪
      由于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以非法的手段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而很多人都不能正确区分绑架罪和抢劫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这两个罪名对社会的危害性都是极大的。而就绑架罪来讲,怎样才会构成绑架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会按照实际所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是按照基准刑40%以下要进行从轻处罚。具体如下所述:《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强夺罪是自诉案件吗
      法律没有强夺罪罪名。但是强行夺取他人物品的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我们在生活当中,尤其是在接待当中,经常会听说高利贷三个字,高利贷三个字对我们来说非常的熟悉,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高利贷是否违法?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是鲜的话,具体算的是什么罪名,以及应当如何量刑了。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高利贷的限额以及高利贷是否触犯的法律,以及高利贷的惩罚。放高利贷本...


·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除了刑诉法第34条的规定以外,《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也对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