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内容

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内容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合同债务纠纷、破产债务纠纷、担保债务纠纷等,即所谓的债务纠纷,它是发生在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人之间,就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那么,当出现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内容
债务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证据效力,调解过程中对事实的承认,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3、财产保全,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法院可基于另一方申请或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4、继续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债的,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
二、债务纠纷官司该怎么打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这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2、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3、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1)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2)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
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3)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4、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当事人在打官司时有举证的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而在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贷款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常见,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理财寻求增值保值的资金增加,另一方面居民消费观念改变,超前消费行为增多,并且创业和企业融资仍是贷款的主力军。在所有贷款中,质押贷款最为常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其他质押贷款的...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 需要30-60岁。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对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4、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夫妻一方为逃避债务将财产全部分割给另一方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且在期限之内,在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承担债...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


·银行一般是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当然现在银行的业务方向呈现多元化
      银行一般是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当然现在银行的业务方向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还包括基金、理财产品等等。实践中,要是公民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话,那么银行账户类型有几种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律法规,才能让我们做事有一个准则。特别是债权债务转移更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这关系着您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所以,我们就和您聊聊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法律上什么样的还款协议无效
      很多人通过高利贷借钱,利息都是非常高的,如果没有按时还钱,还有可能遭受到暴力。当然我们不建议这种借钱的方法,最好是跟自己熟悉的人借。借钱都是有风险性的,所以即使是借给好朋友,我们最好是写一份还款协议,这样就可以防止纠纷出现了,同时也保障双方的利益。现在来看看什么样的还款协议在法律...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日常生活中,一些个人在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时,会通过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解决。借贷机构为了确定借款人能够顺利还款,往往要求其拿资产进行抵押,可以是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双方会写一份抵押协议。那么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
      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 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想要持续的发展,就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来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一般企业采取的措施是融资,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企业会筹集到大量资金来发展自己的业务壮大自己的规模,从而使自己的企业变得更加稳定,那公司融资借款合同协议是什么?下面就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