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综合上文的介绍,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一般起诉离婚的都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然这里的人民法院往往也是指的基层人民法院。但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也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什么后果
      夫妻离婚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其实这是不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的,因为本身抚养自己的孩子,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男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就是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肯定是法律上也坚决不允许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什么后果? 一、...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结婚生子是一个人的最大的事。但是如果是未婚生子,在我国泽河传统观念相违背。只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对此类事情的包容度逐步提升。但对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则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可是,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离婚诉讼的案件。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案件时,由于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不一样,而且有时候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比较复杂,但是法院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判自动离婚?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会判自动离婚,当然法律当中规定的,如果说分居的时间达到一定的程度的话,那么在进行判决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作为一个考虑因素,考虑到其中当中去,也就是更加有精力能够获得离婚的判决书了。分居二年可离婚。如果达到这个条件,是可以离婚...


·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生活中,一些闹离婚的夫妻中,妻子一般都不愿意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其丈夫不顾妻子的意愿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例子有不少。我们知道,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那么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1、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


·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相关规定有什么?
      离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沉痛的,而往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双方的头等大事。可一旦孩子生病了,抚养的一方无力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呢。那下面我们就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中抚养费治疗子女的疾病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婚姻...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一、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负担,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另一类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类型的案件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进行赔偿,另外,不同的涉案部门的不同,赔偿单位也会不同。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老百姓普遍都知道,教育孩子的时候是有错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对此作出一些补偿,与此相同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大的方面来说,国家如果在一些场合作出对公民不利的事情,也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