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到底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哪些在两个人结婚后依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说说。首先,夫妻两个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奖金和红包等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各种津贴、购房补助、互助金等以各种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都被定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次,从事一些生产和经营方面的收益,比如开了一家店或开了一家公司。其中的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资本收益中的股份、股权还有股票债券收入等。还有知识产权收益中,由知识产权而获得的一些经济利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在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继承的财产;并且继承的财产一定要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如果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即继承财产的合同没有产生法律效应,那么这份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民法典》里规定,某一方的在两个人结婚之前的财产;某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比如患病、摔伤等,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继承权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只归夫妻两个人的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有某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东西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女方收藏的高价值女式钻戒,收藏价值很大,就不能仅仅因为是女性款式而把它归于女方个人财产。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多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费用为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需要费用需要结合以下因素来确定:(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


·2023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


·郑州陈寨征地补偿标准是这样的?
      郑州陈寨征地补偿标准是这样的?郑州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会进行旧城改造,其中一些城中村会被拆迁,而陈寨是郑州的一个比较大的城中村。对于那里的农民而言,会拿到政府发的一笔征地补偿款。这笔钱的发放是按照标准来的,被征地农民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那么郑州陈寨征地补偿标准是这样的?...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在公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在将土地进行转让后,为了板胡各方的权益,需要及时安按照既定规定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一、土地证更换名字有什么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在我们国家,公民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公民享受土地使用权的证书,只有公民拥有证书才能证明其公民是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粗心大意丢失各类证件,那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后,公民该怎么进行补办呢?...


·2023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具有稀有性,高价值土地更是如此。因此,对于高价值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十分频繁。在诸多的转让案件中,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意愿变得十分迫切。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 ...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二、楼房土地...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有很多的征地现象,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现象规定的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规定的,补偿并不是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而是当地政府的规定来执行。征地补偿一般都是会按照用地类型,大小,地面上的附着物综合制定补偿。那么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


·沈阳二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沈阳二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一、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