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在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三、怀孕期间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可以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婚姻法当中不支持也不建议女方在怀孕期间就办理离婚登记,可双方自愿协商的这种结果司法部门也不会强制介入,民政局也不会因为女方怀孕就不给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女方怀孕期间要想离婚的基本上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比较多,除非女方怀的孩子有证据证明不是男方的,但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跟女方怀孕没有多大的关系。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构成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1、出版补助的金额 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有时候不包括。如果作者需要开发票的话,就应该把所有费用都写到合同中去,包括额外的审稿等费用。比如出版费用10000元,审稿费2000...


·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吗
      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后并不是就会一帆风顺达到合同既定利益的,很多时候因为一方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都会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那是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呢?请看我们的解答。并不是解除合同都需要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函(一)需要发送催告继...


·合同类型和期限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17年6月 日起至2020年6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17年6月 日至 2017年9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该怎么办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该怎么办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往往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瑕疵履行的情况。那么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产生的后果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 在对机电设备进行采购的时候,需要熟知机电设备的性能特性,严格把好质量关,这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生产效率。签订机电设备购销合同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机电设备购销合同范本来为您做一介绍。 机电设备购销合同 编号: 签约地点: 供...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商量,处理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


·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
      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


·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吗?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吗?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