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二、子女抚养权要如何争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可以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处理抚养问题。其中除了涉及到抚养权外,还涉及到了抚养费。而抚养费的计算,则一般是要参考子女的情况、父母的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的。

·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上,普遍地位低,鲜有话语权。即便如此,法律的制定也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婚姻法较好的维护了妇女的权益,让妇女不会那么容易受到伤害。那么,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请看下文。 一、新婚姻法如何维护女...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主要有: 1、国家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书或逾期未答复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或逾期未做答复证明材料; 5、 其他申请赔偿材料。 国家赔偿...


·新婚姻法无证同居是否违法
      新婚姻法无证同居是否违法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现在很多年轻情侣都在无证的情况下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不清楚他们的这种行为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很显然,判断是否违法的条件在于你的同居者是否拥有配偶,下面就来让我们看一下无证同居中关...


·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相比之下,可能男性在婚后出轨的可能性要比女性大一些。而实践中,要是老公出轨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老婆来讲,可能大多数都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首先要看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出你的要求,如果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


·一、法院处理重婚罪多少钱?
      一、法院处理重婚罪多少钱?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


·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


·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那么,现实中,当事人该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
      一、在农村有起诉重婚罪的吗?在农村也可以起诉重婚罪,法律制度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户籍之分。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未按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