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一、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的特征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之规定,商标权利人依法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垄断性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专用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甲在第25类服装等项目上注册“夏蒙”商标,乙仍可以“夏蒙”作为商标注册在第16类纸制品上。


抢注商标虽不违法,但是这种行为也不正当,在品牌价值决定企业价值的今天,人们已经越来越注重商标权,但不能因为商标的抢注就去判定抢注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相类似的商标在同一时段之内申请注册登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谓抢注必须是其中有一方有不正当的手段才能认定。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例如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委托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但著作权是共有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版权质押合同 质押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________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
      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罚的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2023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


·对科学发现什么不授于专利权?
      对科学发现什么不授于专利权?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
      如何申请专利程序? 一、申请专利首先要登记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


·商标行政复议怎么收费?
      商标行政复议怎么收费? 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每开一个商店,每研发一个新产品出来,我们都会为他们设计一个能代表商店或者产品的商标,当然,商标也不是我们想要用哪个就用哪个的,我们是需要向国家工商行政机构申请的,如果我们的商标有抄袭的或者相似的,那么工商行政机构是不能申请通过的,如果...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从商标权来说,如果仅仅是商标形式一样,而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不同(即你所说的不同行业),那么肯定是合法的,不存在侵权行为。 此外,如果该商标是别人原创设计的图形或者特殊字体的商标,那么还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那么从法理上来说,你用这个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
      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