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二、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和民法典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是发生在特殊群体之间,比如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此类纠纷处理不好,则会影响到相互之间的友好关系,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而在遇到这种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先选择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在向法院起诉,至于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上文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这种行为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涉嫌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是一个很重要也很有意思的一部法律。物权法中规定了担保合同的内容。那么关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主要的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要的合同无效了,那么从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规定内容 1、《物...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有的人的观念里面,总认为在对方借钱不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有的人的观念里面,总认为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如果自己没有借条的话,就不能向法院起诉。那到底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不?相信不少人对此都有疑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形式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


·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利用职位之便施行违法的行为,其中就有关于挪用公款的事件。可能您对于此类问题的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这一问题,希望可以解答您的疑问。一、刑九挪用公款400万将得到怎样的处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一、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的法律特征: 1、公司债是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公司债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