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十五种罪行。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量刑的主要特征


(一)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


量刑与法 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二)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


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因此,只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体。


(三)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再确定刑罚的活动。因此,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在量刑的规定中,罪犯动机的不同可分为多种罪行,并按照相应的处罚将罚罪人员绳之以法。人民法院是量刑的主体,在判处的过程中是属于刑事司法活动的处理,人民法院将会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裁量具体量刑。



·法律上自首情节怎样减刑
      一、法律上自首情节怎样减刑 1、没有确切的数字,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2、自首的话,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是必然从轻或减轻。 二、自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


·什么条件构成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十分常见,它主要是指行为人强迫、组织或者容留妇女卖淫,但是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会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要构成该罪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解什么条件下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


·新刑法重伤判几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对于量刑的标准来说,是要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量化的。那么,新刑法重伤判几年?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新刑法重伤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行为人醉驾要罚多少钱?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


·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 二、相...


·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
      对于诈骗每个人都是十分痛恨的事情,因为诈骗行为都会给与受害者严重的财产损失,严重者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给与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失,因此我国相关法规对于诈骗的处罚比较严厉,那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 公安局刑侦...


·诈骗罪立案金额是多少钱
      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包括了诈骗犯罪,而在对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都离不开相应的金额。那您知道诈骗罪立案金额具体是多少钱吗?我国相关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立案金额是多少钱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判刑处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玩忽职守罪的间...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法不外乎人情,在当代社会法律并不是一味的冰冷无情,就如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前可申请监视居住恢复短暂的人身自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法院有权拒绝申请者的请求。那么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都有哪些,新刑诉...


·被判处拘役关在哪执行 拘役的刑期是多少
      拘役的强度虽然没有有期徒刑的大,但针对一些比较轻微的犯罪,往往判处拘役刑的还是比较多。那在法官作出了拘役处罚之后,一般拘役关在哪呢?可能很多人都认为是在监狱服刑,究竟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被判处拘役关在哪执行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