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是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后果?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正如您了解到的这样,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等一些维权方法还是非常的简单的,并且我们相信当时对于有些职工当面就提出来的必须要签书面合同的这种做法,很少有公司会主动去拒绝的,因为公司本身也不敢轻视那些知法守法的劳动者,如果自己根本就接受不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也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算工伤吗?
       一、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算工伤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不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


·工程安全事故追责顺序是什么
      第一个安全责任的设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安全责任设定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事故的种类一共有以下的内容:1、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也好,刑事责任也好,都是根据事故性质来判定。 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


·一、北京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算?
      一、北京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不管是否换单位,都应当按照当时所在的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工伤伤残鉴定一级后死亡赔多少钱?
      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或疏忽导致身体遭受到伤害,如果伤害程度相对较轻,对今后的工作生活没有什么影响的,属于轻微工伤情况,如果因工伤导致职工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不治身亡的,将会对职工家庭及近亲属在情感上和经济上都造成重大打击,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该达到最高标准,那么,工伤伤残鉴定一级后死亡...


·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当劳动合同结束的时候就相当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所以,有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也不一定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那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了解吧。劳动关系的建立...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来保证我国的经济活动能够充分遵守法律进行。但是在具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时,关于合同的签订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那么,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


·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吗?
      当今社会,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约定方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应聘时,就要签署合同。在合同中,会提到补偿金的有关事项。那么,假如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吗?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的说法,以便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一...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