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征地补偿怎么样算征地补偿到位

我国征地补偿怎么样算征地补偿到位

近几年国家进行征收土地的情况常有发生,同时涉及到相应的征地补偿也就越来越多,相应的纠纷也会逐渐放大化。那么,怎么样算征地补偿到位呢?这就需要各地政府是否按照国家下发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看待,若是相关政府没有按照标准执行的便是不属于到位的状态。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关于征地补偿的实施是否到位取决与广大群众的心声,也取决与当地政府师是否执行到位的关键性标准。同时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的民情以及民生进行下方政策,政策在大体上是好的没有人会进行反对,只有政府与当地民众的关系是否处理好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相关权利。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土地承包法律纠纷有哪些具体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相关的说明。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是直接影响着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的选择。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人对于管辖地的选择往往不是很清楚。这导致人们总会先去一家法院尝试起诉,如果不行在法院的指导下再去寻找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不仅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加剧了法院的工作。所以明确合同诉...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勐省镇、勐来乡、勐角乡、勐董镇、糯良乡,平均补偿标准:32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班老乡、芒卡镇、班洪乡、单甲乡、岩帅镇(含团结工委),平均补偿标准:20400元/亩。...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的,我们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限,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当国家需要这块土地的时候,就会向个人征收,当然是有偿征收。但是国家向个人征收土地是有手续的,也需要各种证件的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各个方面都很很大发展的今天,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各项设施的建设有时需要征收土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必须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公路征收也是一样的,那么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2023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土地出资 1、营业税及附加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但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不须缴纳。 依据:...


·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的赔偿行为叫做民事赔偿,我国对这类赔偿中的相关受害者有着比较全面的法律保护。相应的赔偿地一般设立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