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遇到疫病经经治疗后具备复工条件,可用人单位却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哪些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给您做个解答。
一、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会遇到因治疗疫病等其他原因休假的情况,如果劳动者经过医疗治愈后,还可以正常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此提出索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二、哪些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和劳动者合法行为的关系。当然,用人单位也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接到复工通知后迟迟不到单位上班,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员工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
      我们经常在新闻节目中看到,有些单位员工鬼迷心窍,利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完善和自己手中的小权力,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那么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说明?下面您通过这篇文章对这一问题做一个简单了解。 一、哪些行为属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


·工伤认定要多久?
      工伤认定要多久? 工伤认定要多久? 工伤认定期限为两个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和职工等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维权之路走的特别的艰难,甚至无法正常维权。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到底有哪些?这些都是劳动者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关于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


·工伤保险是怎么赔偿的?
      工伤保险是怎么赔偿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一、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做。那么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


·工伤认定的法定行政机构是什么?
      意外事故发证是不可预知的,在工作中很可能发生意外事故而给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失,工伤就是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工伤出现以后要先对工伤进行工伤伤残的认定,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工伤认定部门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法定行政机构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很多人对“职务犯罪”和“职务侵占罪”这两个罪名分不清楚,甚至认为这是两个相同的概念,其实不然,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一般都是非国有单位的员工,均是私企、外企或者民营企业;而职务犯罪的行为人则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我国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一、关...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有责任吗?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有责任吗 没有责任。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工资,办不了退休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是工龄乘以月工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辞退达到退休年龄合同未到期的员工不违法。如果双方互相认可,可...


·一、法律规定沈阳工伤鉴定收费吗?
      一、法律规定沈阳工伤鉴定收费吗? 工伤鉴定一般没有费用,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交一定的费用。并且这些所有的花费都应当最后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做伤残等级鉴定时一般是200元,上下浮动差不了多少。 1、发生工伤后,职工本人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