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对于诈骗罪能缓刑吗?

一、在我国对于诈骗罪能缓刑吗

对于情节较轻的诈骗行为,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二、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

三、被判缓刑的犯罪份子需要注意什么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四、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们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满足法律条件要求的犯罪人是可以判缓刑的,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每一种罪行都可以判处缓刑。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员,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条例,否则将取消缓刑的执行。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


·最高检刑事抗诉申请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最高检刑事抗诉申请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哪些不同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哪些不同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


·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自诉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当然有一些形式类型的案件,它往往都是附带着一些民事赔偿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时间会予以适当的延长,通常情况下三个月的审理时间,当然这是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


·未成年构成犯罪怎么判刑处罚
      虽然我国对未成年人给予了很多照顾、优待政策,但实际有部分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会依法定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只不过在对未成人的处罚上面略有不同,那究竟未成年构成犯罪应该怎么判刑处罚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构成犯罪怎么判刑处罚 未成...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是: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 ,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如果有人因为一己之私而做出残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情刑事诉讼法会对其追究到底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的案件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如下: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