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三级资质企业公路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其中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8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1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30米,或单跨跨度≥20米的公路中桥4座以上;

(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4)0.8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6)各型压路机5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2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是: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根据以上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如果想要接大工程,资质是少不了的,没有资质是不可以进行大的工程。资质其实也是代表公司的一种实力,资历越多越高,实力说明越强大,那么接大工程的可能性也越高。想拿高工资的小伙伴应该多考取资历证明。

·做完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间出结果
      做完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趋于规范,监管也变得越加地严格。这些工程的质量保证能够更好地促进我们的生活。相对的,不同省份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管理条例。我们将以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为您说明。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场的物证,书证,往往会请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为破案提供证据支持。在选定鉴定人上面,有委派和聘请两种方式。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鉴定有明确要求。那么,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告诉您吧。 一、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会对雇佣关系成立的时间进行规定,但是在某些合同中,却存在无时间限制的情况,这种合同便被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解除无固...


·节日加班3倍工资怎么算?
      节日加班3倍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国庆加班工资一般是包含底薪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
      作为一名正在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女职工,您是否也存在疑惑,在哺乳期间,女职工享有哪些权利?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2016年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希望您多多关注,合法维护自身权利。 一、哺乳期的概念 哺乳期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这是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不经过工伤鉴定,也就无法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 一、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