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可以由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员工受到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如果未交纳工伤保险的,那么员工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河北省每一年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都会有一些的不同,每一年的相关部门都会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完善。接下来就会您介绍一下最新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其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条文。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


·员工合同期满继续工作未签合同的权利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
      申请工伤鉴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到工伤鉴定的结果的话,申请赔偿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 ,那么个人出工伤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做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做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为了保证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问题有严格的要求,并且国家还设置了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实施。如果通过监理单位的审查后,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为了避免监理单位包庇工程单位,监理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除特殊行业必须开工外,很多公司优先采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的检验越来越严格,投入市场进行使用的建筑都是质量过硬的。广东省的发展,全国人民有目共睹。各种现代化建筑琳琅满目,为了保障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广东省特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是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


·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
      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同时视为跟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二倍工资的支付,需要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关于此类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实务中存在...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流程是什么?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可以通过协商解除.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误进传销公司工作会坐牢吗
      不会。普通受欺骗或者蛊惑参加传销活动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传销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的影响,我国对传销组织是坚决进行打击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是有工作风险的,对于一些工厂机器操作的员工,工伤的风险更大,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会遇到无良老板,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员工的工伤并不属于工伤,想要推脱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 答案当然是有。哪些所谓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