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1、信用卡欠款三个月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二、怎样避免被信用卡诈骗?1、不要轻易相信短信、电话、或者非官方提示,如果真的有疑问,直接拨打信用卡上的服务电话咨询。2、不要透露信用卡个人信息、密码,要记住,银行从来不会要求你直接提供密码,要求你说出密码的一定是骗子。3、信用卡要仔细保管,不要图方便留在别人手里,使用信用卡时也尽量不要离开你的视线,避免被人复制或调包。使用信用卡时也要注意保护密码安全。4、办卡最好走正规流程,如果是推荐办卡,银行核对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拖欠的信用卡数额也就是两三千元左右,哪怕就是拖欠了七八个月,实质上也不会被判刑的,而且,对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只看拖欠的本金,不算利息。在当事人第一个月没有按时偿还信用卡的情况下,银行就会启动催收程序的,个人征信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目前,债权债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清欠债务更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要达到清欠债务的目的就必须知道该如何让进行解决,在这里我们为您收集了清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2)、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有借条起诉对方不应诉的处理方法: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当按期开庭,对到庭的原告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一、除拆迁补偿款的其他补偿费应该怎么处理 1、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


·哪些要素会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一、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欠债还钱可谓天经地义,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您都很痛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赖账的现象时常发生。当我们遇到欠债不还往往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当我们采取诉讼的时候,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调解、判决或者裁定,有些人仍然不履行其义务。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


·没打借条朋友借2000不还怎么办?
      没打借条朋友借2000不还怎么办?借给别人钱不还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借条。如果不行就只能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当然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没有借条,想要回钱,关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