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

教授他人犯罪方法,此时虽然没有实际的实施犯罪行为,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构成了犯罪的,即传授犯罪方法罪。此罪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授的也有书面传授的;既有公开传授的,也有秘密传授的。那么,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传授犯罪方法罪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举动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
阅读了上文后,相信您此时对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何处罚已经有所了解吧。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对相关行为作出认定,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的种类有哪些
      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可以具体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由于故意犯罪的情节要恶劣一些,因此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也是要重于过失犯罪的。而法律中对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分别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判刑么?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判刑么?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


·行政拘留行改复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拘留行改复议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拘留,是我国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比如扰乱了社会治安,等这些还不至于犯罪的行为的一种处罚方式,行政拘留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五天,如果说行为人对于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那么行政拘留行改复议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行政拘...


·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太一样,因此对于盗窃罪来讲,法律允许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更加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接下来,我们带来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强奸罪是不是不会公开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聚众淫乱罪处罚的主体是谁
      聚众淫乱罪处罚的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


·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提供虚假...


·怎样能够申请减刑,减刑如何申请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不仅减刑的机会是要靠自己争取,而实际让监狱主管部门给自己减刑的话,也是需要提出申请的。那么罪犯通常怎样能够申请减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能够申请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原因有哪些?
      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原因有哪些?1、死刑复核阶段聘请的辩护律师根据参阅一二审案卷材料结合认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出具对被告人有力的死刑复核律师意见书2、被告人完全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可能存在“抓错人”“判错案”的情况的3、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被告人属于义愤杀人或具有社会正义行为的4、认...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撰写需注意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等的犯罪。所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定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公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