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什么?(一)普遍性和严重性。(二)反复性发作。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1、紧张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2、暴力阶段:紧张、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张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3、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三)形式多样。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性攻击,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四)暴力发生隐蔽。暴力发生隐蔽,难以防备,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所知,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常处于无防备状态。二、怎样才算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了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通常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另外,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由此可知,家庭暴力一般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1、身体暴力具体表现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2、精神暴力具体表现为: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3、性暴力具体表现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 虐待的行为等等。另外,同居恋人之间施暴、子女虐打老人、监护人殴打子女、家庭保姆殴打老人等行为也属于家暴。遭遇家庭暴力的人通常都希望通过诉讼离婚,通常是因为家暴实施者往往都不太愿意离婚,同时通过诉讼离婚还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想要以家庭暴力为原因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但需要诉讼离婚的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就是要拿出证据证明家暴。


·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吗?
      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吗?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但必须是属于符合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在哺乳期内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的,但如果女方出现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虽然不允许亲属结婚,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亲属之间都不能结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那在我国到底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呢?也就是说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 《...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婚姻问题是自由的,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意愿来进行,但是在婚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比如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


·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实际中,未婚先孕生子,解除同居关系时按以下方法确定孩子抚养人: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对此达成一致的,...


·2023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


·一、离婚申请个人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申请个人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


·离婚诉讼中,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针对离婚财产转移,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一、离婚协议子女成人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子女成人怎么写? 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其次,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


·出轨了离婚法院怎么判
      出轨了离婚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