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补偿要不要打欠条?

离婚补偿要不要打欠条?离婚补偿最好要打一张欠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综上所述,离婚补偿最好要打一张欠条, 一般婚姻中一方存在重婚情况的,家庭暴力的,有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都是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对于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离婚赔偿的,一般会根据所遭受的心理和物理上的损害来进行确定赔偿数额。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款,贷款的利息是贷款人进行约定的,通常就是银行,因为很多时候股东都是找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约定,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贷款利息按照中国...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借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1、多份法律文书; 2、一份法律文书。 (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1、企业法人; 2、公民或其他组织; 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


·讨债方法有哪些
      讨债方法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在实际生活或工作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会遇到被欠债的时候。而且处于当事人或单位不同原因的考虑,采用的方法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为了满足有需要的人们,下面我们就将讨债方法进行汇总,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讨债的方法 ...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中国大陆的公民;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的公民。身份证贷款是要求出具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以个人信用历史及还...


·股票与债券的最大区别是怎样的
      股票与债券的最大区别是怎样的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私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人在一生中,不少人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一般的人都会通过向他人借款,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是有时他人会以各种理由回绝,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门槛过高,而导致很多人不能通过借贷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会向他人借高利贷,那么,私人借贷...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债权债务进行转移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二者办理转移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移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的,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债务转移之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的有关问题,接下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