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得到工伤认定的额决定,最后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只要符合工伤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并且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等待申请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为例,我国对其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并非个人心血来潮就可以签订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流程具体的过程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承包...


·两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
      两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来。如果你保存的自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件来源即可。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五条第一款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 第二款第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高大宏伟的建筑,这些建筑在建设之初对质量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不然,很有可能关系到人们的安全问题。既然是有一定的质量要求,那么,必然少不了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下面我们将其分享给您,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主要是针对我国建筑领域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由国家直接设立的用来管理建设行业的相关主管单位,其下属的各种分支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要构件依次进行检验。建筑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包括配合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会将初装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竣工后,开发商要组织进行质量验收,只有通过相关标准才能拿到工程质量合格证,那么,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