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则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3、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标准适当减少,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种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二、违约责任条款的承担原则有哪些?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要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防止出现违约后发生矛盾纠纷。约定违约金应当适当,不能过高或者过低,采取的标准往往是合同金额的20%,对超过实际损失30%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降低数额。



·质押合同承担什么责任呢?
      要了解质押合同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就应该先知道质押的概念,那么什么是质押呢?所谓的质押就是债务人以及第三人把自己的动产交给债权人支配拥有,将自己的动产作为所需要的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将不履行自己的债务时,那么债权人将有权根据法律就该动产所售得的价金优先赔偿。那么质押合同应当承担...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及其规则有哪些?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适当履行不同于实际...


·网络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网络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网络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该法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一、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选择拒绝,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1、出版补助的金额 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有时候不包括。如果作者需要开发票的话,就应该把所有费用都写到合同中去,包括额外的审稿等费用。比如出版费用10000元,审稿费2000...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吗?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具有司法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


·附条件的合同生效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条件的合同生效后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是3年。假如合同另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照约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算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诉讼时效的意思是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那么在法律规定的有效的诉讼时间内,被侵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违约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