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④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⑤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②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③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四、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的解除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因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直接导致工程合同无效,从而需要解除工程合同。当然,如果工程当事人经过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的,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工程合同。除此之外,不管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工程合同都享有解除权。但是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那么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要求也不一样。

·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房子的选址关系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房子的选址关系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在买房观望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如何缴纳税费等一系列的问题,第一次购房的人对买房子税多少都不太熟悉,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如果想买房子税多少钱? 1、契税: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


·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现在工作中常常遇到伤病的情况,想找公司报销却总是被推脱,想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看看关于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法律法规来给求助者提供帮助。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条文上怎么解释的。 工伤认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协商 《劳动法》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 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


·大拇指切断算几级工伤?
      大拇指切断算几级工伤?指间关节离断符合八级伤残系列第17条之标准。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


·员工辞退工资怎么结算?
      员工辞退工资怎么结算? 一、员工辞退工资怎么结算? 员工辞退工资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因为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发放一个月工作作为“代通知...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一、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 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 1、单独承包是指承包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2、联合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 ,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