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

一、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

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也是在一年半以上的就会支付2个月或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支付4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返纪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就是属于要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用人单位违法的操作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补偿,而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还有实际的收入来进行计算,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劳动者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一家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份持有的多少关系着股权的大小。股权是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的象征。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公...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伤残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 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骨折的伤...


·现在不论是在任何形式或任何内容的工作岗位
      现在不论是在任何形式或任何内容的工作岗位,都有可能出现意外,都有可能受到或多或少的伤害。而我们把这类伤害归为工伤,也就是可以由自己本工作单位承担并赔偿的一类伤害。工伤一般是根据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划分为十个等级。下面由我们大概解释一下,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1、申请...


·劳动合同履行地具体指哪里
      劳动合同履行地具体指哪里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
      现在的工作一般都有试用期,企业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双向选择。不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发现所在的公司或者企业不适合自己,因此选择离职,但是已经在公司或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那么试用期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在试用期离职的工资结算方面为您提供帮助...


·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
      加班是每一个工作者痛恨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去加班来赚取更多的钱,而在重大的节假如果还是在加班就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可以得到高额的工资来作为补偿,那国庆加班三倍工资文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今...


·提起劳动仲裁资料需要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资料需要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有哪些?
      针对劳动市场上,存在用人单位擅自劳动关系,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制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并进行了公布。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故而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无法理解,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条文: ...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咋写?
      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难以用劳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在工伤赔偿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劳动者都会有很大的损失。因此就有人问道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咋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关系仲...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金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施工单位预先支付给建设单位用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个是指合同双方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用来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此,我们整理了后者概念的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