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已经申请了仲裁,那么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转交。
二、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可行么?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在劳动者申请仲裁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由此可见,劳动者在提起仲裁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必须提供担保,而且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同时,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2、诉中财产保全
顾名思义,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劳动者能否在仲裁期间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十五条又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
结合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本意就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要不然第十五条也不会要求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而且,诉中财产保全并不强制劳动者必须提供担保,对于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者,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人民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劳动者必须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如果劳动者感到用人单位有转移资产之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仲裁机构对证据材料审核无误后会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程序移交给法院,由法院批准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很常见,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那么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进行索赔,根据工期索赔报告相关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发包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按程序要求索赔。下面将为您解答。 ...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在劳动法中也有相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并不了解,导致了在被解聘后不知道该如何补偿。那么?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下面就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如果没有签订...


·新劳动法下企业如何合法解雇辞退员工?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


·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生活中有些小的纠纷或者是摩擦总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公民心中应该是要以法律为信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才是最可取的。就比如有时候自己在单位被打,有些人被打以后,考虑的问题是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要分情况对待的。 一、在公司被打...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获得保证,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信誉。所以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我国为了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快跟着我们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江苏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


·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长期和临时两种,个体工商户长期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四年。营业执照都需要进行每年的营业执照审核,过期不验者营业执照作废。而且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关于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相关内容是什么?对此带来详细论述和解答...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