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非常想知道,因为在您的脑海中实物证据是最简单明了的证据,DNA、指纹等等这些都是罪案定罪的最直接证据,那么在现实中,如果都没有这种实物证据,罪案能定罪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证据的分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需要符合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实物证据相对的言词证据在案件中的证明力


需要具有全面的社会知识及审查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不应因为证人证言易受认为、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否定其证明力,应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对其效力予以确认。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3、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五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由此可见,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找到做案工具就不能结案这样的说法,只要形成证据链,就可以定罪。因此在现实的案件中,有一些案件虽然没有实物证据,但是其他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说得通的,这样是可以定罪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消防责...


·一、醉驾肇事逃逸两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一、醉驾肇事逃逸两人死亡会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律师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的情况介绍、律师意见和法律依据等等。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
      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有何权利?刑事抗诉受理后当事人拥有的权利是接受相关信息的权益以及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


·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虽然我国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不过为了实现刑法的正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那么,通常情况下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有哪些 死刑只适用于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


·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对有期徒刑的刑期规定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要是犯数罪的话此时最高的处罚可以达到25年。而对有期徒刑的执行也是有实际的内容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执行内容都包括了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


·职务侵占经济罪900万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900万属于数额巨大,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没收全部财产。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和缓刑人员无关。办理应当经矫正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期间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定方式: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所使用的评估系统,会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认定方式是什么?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电力设备遭受损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不同于破坏电力设施罪,该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造成,而不是出于故意破坏。行为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使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失去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造成人、财、物严重损失的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