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城镇化的建设,我们经常会遇到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拆迁等问题,但是我国为了维护征地或者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会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张家港人民有自己的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最关心的内容可能就是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通过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政府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等的补偿;

2、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中包含因搬迁所造成的设备调试费、物品的拆卸和运输费、企业员工的停工费或者解雇员工的赔偿费等;

3、对被拆迁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主要根据被拆迁企业年产值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被拆迁企业可以将预期的经营损失酌情考虑在内;

4、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样,给予响应政府搬迁政策的经营企业一定的搬迁奖励,这其中就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了。

二、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

(一)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

当下,企业所用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性质不同的土地,企业又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是应当进行补偿的,但对空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

2、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构筑物进行补偿,其中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明的,应当由被拆迁企业选定评估公司,政府进行委托之后,由评估公司进行实地的价值评估作为标准。

3、无法搬迁机器设备的补偿费

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或者搬迁费用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

(二)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前文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进行了概述,但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也有另一套补偿方式。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政府应当对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费、交通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等补偿费用。

2、临时安置补偿费

如果对企业进行搬迁需要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动迁时至新企业可进行运营时,这期间因动迁所需支出的过度的合理补偿费用。

3、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赔偿费

企业因拆迁而不再继续经营的解雇员工时必定会支出不小的赔偿费用,但这部分补偿费在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中并非都有详尽细致的规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具体的标准未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中进行规定,而制定过具体标准的省或直辖市也是屈指可数,因此,这部分补偿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的企业尽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使得这部分的补偿费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因此被拆迁企业可在这部分稍加争取。

通过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可以知道,我国政府对企业拆迁所造成的土地,房屋,建筑以及地面上的附着物,企业搬迁的安置地,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费用,企业停产停业等的损失都有相应的补偿。所以企业主对企业拆迁问题不要烦恼,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获得应有的补偿。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而制定了合伙企业法。那么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是怎样的?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第87条的司法解释,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合伙企业法释义第87条 法条内容:第八十七...


·投资公司非法集资判决司法解释
      投资公司非法集资判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如果非法集资涉及的金额属于大数目,那么所犯的罪行也会增大,法院将会依法进行判处,以下是我们收集到的一些相关资料,可以进行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大多数人认为公司法人是自然人,其实常说的公司法人指的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公司,是一个组织而不是自然人,营业执照上所标有的自然人实际称之为公司法人代表人。公司法人是承担法律行为的主体,公司法人其实是把公司在社会上拟人化,实际属于社会组织,不是真真正正的人...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整个运营模式是由个人投资管理,所以所得的收益和支出也由个人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


·企业并购后注册资本如何确定
      企业并购后注册资本如何确定虽然企业购并通常被理解为企业的买卖,但在现实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最终交割的是企业,一种最终交割的是企业资产,收购企业和购买资产不仅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财务、税务,操作程序中亦有很大区别。从法律角度看,所谓购买企业就是将企业或公司作为一个整...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也逐渐开始进行改制,但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改制的流程非常的复杂,很多人对此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自改制的过程中就遇到了许多的麻烦,那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为您详细介绍。全民所有制...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企业倒闭了会面临很多种未解决的情况,就比如您所关心的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会根据倒闭的情况来分别处理股票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两种倒闭情况: 1.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倒闭: 你所持...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


·企业进行经济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企业符合条件的话,则也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企业进行经济裁员,就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那此时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有什么程序要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进行经济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